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巾帼文明示范岗岗长工作职责

发布者:管理员 日期:2012-12-07 访问次数:998

1、认真贯彻教育方针、贯彻执行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等有关法规、法律、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,努力完成任务。
  2、主持全园行政、业务管理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,制定全园工作计划、做好实施、检查、总结工作。努力提高保教质量,提高服务质量。
 3、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。
  4、负责聘任、调配工作人员,对全园教职工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、评估、考核,并给予奖惩。
  5、加强全园教工的思想工作进行职业道德教育,组织文化、业务学习。并为他们的政治、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,关心和逐步改善教工的生活工作条件,提高他们的政治、业务水平,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,形成良好园风。
  6、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,管理好园舍、设备和经费、督促事务、财务人员合理安排资金开支,搞好绿化工作,不断改善办园的条件。
  7、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。
  8、搞好园招生、编班、业务档案、资料积累等事务工作。
  9、增强民主管理意识,经常听取意见,改进工作。依靠和发挥党、政、工、团骨干作用,办好幼儿园。
  10、努力学习,及时了解吸收的长幼工作的信息、经验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、文化业务素质、推动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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